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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常见问题解答(三)

来源: https://www.nmpa.gov.cn/directory/web/nmpa/zwfw/cjwt/20210712084018194.html发布时间:2021-07-08

5.问:境内责任人的授权书能否使用原授权书?

答:原进口特殊化妆品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不能继续使用。原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可以继续使用(仅办理普通化妆品进口备案)。因原境内责任人授权书此前已提交受理部门无法再次提供原件的,境内责任人在开通境内责任人用户时应当通过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提交纸质文件时可提交授权书复印件。

境外注册人、备案人拟扩大原境内责任人授权办理范围的,应当重新出具授权书。境内责任人可以先通过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新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办理化妆品注册备案用户,并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前补充提交授权书原件及其公证件等资料。